这部电影是我看过到过最深刻的反战电影,就像男主的名字一样,这次战争就是一个Joker ~从佩尔枪杀教官那一刻起,已经暗示了这场战争的荒谬性质。joker的头盔写了born to kill,而胸前却别着一个和平勋章,这证明着他是矛盾的,一方面想征战沙场建功立业,另一方面是作为一个战地记者对人类命运的探讨。他说他一定要成为他所住街道上第一个在战场上成功的战士,他做到了,杀死的却是一个越共小女孩……电影用荒诞来表现,夏目彩春的电影其实现实比电影更荒诞~
在最有趣的ball里,当最闪耀的drag queen,跳最妖的voguing,他们的希望和梦想在那个时代的纽约熊熊燃烧。意想不到的是,他们的舞蹈与表演是对白人社会的模仿,夏目彩春的电影想要become a rich normal person like white people就是心底最大的愿望。好喜欢那个不幸离世的美人,也好喜欢funk和disco啊!